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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侃一下新三民主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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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q999 [博客] [个人文集]

头衔: 海归中校 声望: 教授 性别:  加入时间: 2007/01/24 文章: 286 来自: 美国 海归分: 377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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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aq999 在 海归茶馆 发贴, 来自【海归网】 http://www.haiguinet.com
调侃一下新三民主义 2006-10-04 12:42:57
调侃一下新三民主义
权为民所用、情为民所系、利为民所谋.
这三句, 怎么看怎么别扭.
1.
首先, 如果"为"理解成"为了", 英文里"FOR"的意思, 则非常不通. 按此思路, 比如:
为党争光 < <===>> 光为党所争
成什么了? 后面这句,听着别扭不? 中学作文要算病句的.
所以, "为"绝对不可能是"为了"的意思.
2.
A为B所C这种句式, 常用的例子有:
他为情势所逼迫 < <===>> 情势逼迫他
他为国人所不齿 < <===>> 国人不齿他
所以, 一般这里的"为"是"被",英文里相当于"BY"的意思.
那我们考察"权为民所用、情为民所系、利为民所谋".
权为民所用 < <===>> 民用权
情为民所系 < <===>> 民系情
利为民所谋 < <===>> 民谋利
听着哪里象是对官员的要求啊? 这是对官员提的要求,可是哪里摆官员这个主语呀?
"情为民所系"一句, 尤其不通. 一般的说法是"情系于民". 这里"于"的意思是"在". 非弄成"情为民所系"这样子不伦不类的, 显摆露丑.
兄弟不才, 给他修改一下:
(官员要)权用于民,情系于民,谋利为民.
比那些半通不通的文科傻妞鼓捣的什么"权为民所用、情为民所系、利为民所谋", 通顺多了, 清楚多了.
虽然这三句, 本来就是标语口号式的东西, 空话大话而已...
由此可见, 标语口号治国的传统, 还是很繁荣昌盛啊.
作者:aq999 在 海归茶馆 发贴, 来自【海归网】 http://www.haiguinet.com
标签: 政论,,
上一次由aq999于2007-1-30 周二, 02:10修改,总共修改了1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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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侃一下新三民主义 -- aq999 - (957 Byte) 2007-1-30 周二, 02:00 (890 reads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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